权利打败了法律:鄂尔多斯农商行无视法律违规放贷4700万!
权利打败了法律:鄂尔多斯农商行无视法律违规放贷4700万!
原标题:评论:鄂尔多斯农商行违规放贷未经环评企业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管分局证实: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仅对其中2700万违规贷款给予行政处罚2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行为明显不当,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政府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已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应当全国性工业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全国性工业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多年,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被查处取缔,对于违法所得应当罚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应当依法追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文件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对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公开,并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环保、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责任。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故意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仅对其中2700万违规贷款给予行政处罚2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行为明显不当。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规定: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对地方政府长期不能制止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究责任。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新闻媒体要严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重视社会效果。严惩以有偿新闻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的行为,究竟权大还是法大?谁主沉浮!我们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中央的政策是阳光的,中央的政策一定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落实到基层,我们希望引起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的单位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行为依法落实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反行政纪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民事赔偿。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市监管分局证实: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仅对其中2700万违规贷款给予行政处罚2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行为明显不当,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政府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通过,已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查: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应当全国性工业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全国性工业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经营多年,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被查处取缔,对于违法所得应当罚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司法机关联合执法,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站点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规定,应当依法追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管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文件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对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公开,并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环保、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责任。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故意违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仅对其中2700万违规贷款给予行政处罚20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行为明显不当。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规定: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强制性标准严格监管执法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对地方政府长期不能制止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究责任。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新闻媒体要严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重视社会效果。严惩以有偿新闻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向未经环评企业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700万的行为,究竟权大还是法大?谁主沉浮!我们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中央的政策是阳光的,中央的政策一定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落实到基层,我们希望引起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的单位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行为依法落实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反行政纪律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对鄂尔多斯市毅隆建筑涂料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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