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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看"黑 社会"打死市委书记】--旗滨集团违法进住醴陵惊天黑 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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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梅怡 周一 五月 13, 2013 11:30 am

该事件已经报道:
新华网报道:http://news.xin***.com/local/2013-04/02/c_115249029.htm
新华网微博报道:http://weibo.com/2810373291/zqh1xlUZm
是"权大"还是"钱大"?近日,时任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因涉嫌旗滨问题严重违纪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然而,旗滨玻璃集团重大污染项目仍未得到合理处置 。作为一个重大污染源被株洲市政府强行迁出的旗滨玻璃集团,又是通过何种手段从株洲市迅速进驻醴陵市?这其中隐藏着何种不可告人的惊 天黑 幕?
重大污染源旗滨集团违法进驻醴陵市
2012年5月,湖南省醴陵市政府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签署协议,将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内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搬迁至醴陵经济开发区。据调查,旗滨玻璃集团属于株洲市17家限期搬迁或关闭的重大污染源企业之一,醴陵市政协曾一度表示: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的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那么,醴陵市政协的表示权能否扭转乾坤呢?
2012年6月21日,醴陵市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正式签约。根据协议,醴陵市以20.02万元/亩的土地挂牌价格出让旗滨玻璃集团1000亩土地,在旗滨交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醴陵市政府按照18.02万元/亩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玻璃集团。不仅如此,醴陵市政府还和同属"旗滨系"的株洲旗滨置业公司签订《商住用地开发合同》。根据合同,醴陵市在城区为其提供500亩商住用地,并对超出35万元/亩土地出让金部分由政府通过企业发展基金账户再奖励给旗滨置业,然而醴陵城区土地保守价格都在100万元/亩以上。旗滨玻璃集团表面上按政策上交了土地出让金,事实上几乎是以"零地价"得到醴陵市1500亩土地。对此公众表示出"不可理解"的质疑,一度闹得满城风雨。面对公众媒体的质疑,面对干部群众的不满,这件事情是否应该暂时停止再行商榷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3年2月底,醴陵市东富工业园内,一栋小楼上悬挂着一块 "株洲醴陵旗滨玻璃项目管理处"的牌子异常醒目,不远的一块空地上,多台机械设备在紧张施工。对此,公众和媒体不能想通的是:即便是签订了合同,但是未通过审批,怎么还能迁入动工?旗滨玻璃集团到底动用了什么关系和手段才能如此迅速进驻醴陵并动土开工的呢?
旗滨玻璃集团借考察之际大肆贿赂
  既然事情进展受到质疑和阻碍,那么醴陵市政府和旗滨玻璃集团势必是要拿出一个令众人信服的解决方案,那么,他们是如何巧夺天工的摆平一切障碍顺利开工的呢? 为了"打消"干部群众的疑虑和不满,醴陵市于2012年6月至7月间专门组织市领导、市直机关负责人、乡镇领导及村民代表近百人,以政府考察团的名义分批去旗滨集团总部福建考察。旗滨玻璃集团通过送金条,以政府名义发补助,大肆贿赂考察人员。
一是三天考察由旗滨玻璃集团花钱,来回乘飞机、住五星级大酒店、喝茅台、游玩当地的景点,真正用在企业考察的时间还不到1.5小时。
二是旗滨集团向每名参与考察人员赠送一根5克重千足金条。
三是考察结束后,以醴陵市的名义为每名参加考察的干部发放2000元补助,不需要任何票据,补助直接打到工资卡上。
考察团回来后,一些原本对项目有疑虑的人开始动摇,而更多对项目表示反对的人选择了沉默。想必这样的结果是大家可想而知并无意外的,旗滨玻璃集团不惜重金贿赂所有政府考察官员,拿人手软、吃人嘴短,这些能说上话能投下反对票的人全被重金和金钱贿赂,所有人在此时都选择和动摇和沉默,旗滨集团通过"5克、50克、500克"方法一路绿灯获得了进驻醴陵市的绿卡。
非法手段打通政府手续不全抢先动工
于是,旗滨玻璃集团在环评报告"不完整"的情况下抢先动工,醴陵市政府考察团回来后,醴陵市政协正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旗滨玻璃项目一定要经过全面环评再上马。然而旗滨公司在没有环评说明书、没有专家论证、没有市民听证等相关说明、未依法取得前期环评手续的前提下,从2012年12月开始就破土动工。
醴陵市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有关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的规定,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旗滨玻璃集团给国家工作人员送金条的行为是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行贿。作为一个重大污染企业,在面临被迁走和关闭的关头,不去对企业内部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和完善,反而钻国家空子,大肆贿赂国家政府官员,在坏评报告、手续经营项目权等不完整的情况下,强行违法动工。旗滨玻璃集团的做法显然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将政府官员拉下水,同时伤害了广大醴陵市民的感情,倘若旗滨玻璃集团在此扎根,那么最后还是醴陵的广大市民受到污染的伤害。
我们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够对旗滨玻璃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对违法进驻的项目进行停工拆迁。同时对违法行使权利并收受贿赂的醴陵市政府官员进行惩治,让违法犯罪的人受到应有的制裁,给醴陵市民一个完美的交代,还醴陵市民一个美好的未来。

论坛稿(1)重大污染源旗滨集团"零地价"进驻醴陵市
2012年5月,湖南省醴陵市政府与旗滨玻璃集团签署协议,将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内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搬迁至醴陵经济开发区。据调查,旗滨玻璃集团属于株洲市17家限期搬迁或关闭的重大污染源企业之一,醴陵市政协曾一度表示: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的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那么,醴陵市政协的表示权能否扭转乾坤呢?
2012年6月21日,醴陵市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正式签约。根据协议,醴陵市以20.02万元/亩的土地挂牌价格出让旗滨玻璃集团1000亩土地,在旗滨交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醴陵市政府按照18.02万元/亩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玻璃集团。不仅如此,醴陵市政府还和同属"旗滨系"的株洲旗滨置业公司签订《商住用地开发合同》。根据合同,醴陵市在城区为其提供500亩商住用地,并对超出35万元/亩土地出让金部分由政府通过企业发展基金账户再奖励给旗滨置业,然而醴陵城区土地保守价格都在100万元/亩以上。旗滨玻璃集团表面上按政策上交了土地出让金,事实上几乎是以"零地价"得到醴陵市1500亩土地。对此公众表示出"不可理解"的质疑,一度闹得满城风雨。面对公众媒体的质疑,面对干部群众的不满,这件事情是否应该暂时停止再行商榷呢?





股市:
旗滨集团靠补贴过活,ST股成弃儿。截至3月20日,共有13只湘股公布了2012年年报,其中获得补助最多的是旗滨集团(601636),全年共收到政府补助1.77亿元.而ST天润和*ST株冶2012年则没有获得任何政府补助. 旗滨集团9成利润靠补贴 作为国内较大的玻璃上市企业,旗滨集团这两年日子越过越窘迫.据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实现净利润为2.08亿,同比大幅下滑36.57%;到2012年,公司净利润再次下降5.24%到1.97亿.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仅为3392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6%,而到2012年,政府共补贴了公司1.77亿元,这意味着旗滨集团去年净利润的9成是政府补贴. 公告显示,2012年,旗滨集团共收到政府5笔财政补助,其中三笔在2012年全部确认收益.这三笔补贴全部是以"科技奖励基金"的名义,补贴给旗滨集团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去年,当他执意上马"醴陵有史以来最大发展项目"时,他的一把手权威开始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2012年5月,醴陵市政府与株洲旗滨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旗滨集团)签署一项投资协议,正式引进旗滨玻璃浮法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亿元,预计建成后每天生产3700吨玻璃,年销售收入50亿元。这对于2012年度财政规模尚不足30亿元的醴陵而言,无异于搬来一座金山,亦被视为"一把手工程"。为此,蒋永清亲自出马,与市长分别担任项目指挥部政委、指挥长。同期,醴陵电视台推出系列专题《旗滨巨舰·醴陵赶超加速器》,为项目造势。不料,醴陵市政协对项目展开了环保调查,并在随后向醴陵市委呈递的调查报告中表示:株洲市下大力气将重大污染源旗滨玻璃集团迁出,醴陵不应作为"政治任务"引进。"旗滨以前在株洲清水塘,那地方是湖南建设'两型社会'示范区,当时不管污染与否,工业企业都要搬出去。旗滨要搬迁,株洲市区没有土地给它,就搬迁到醴陵来。老百姓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先是质疑环保,后面就形成了醴陵市政协和老百姓都质疑醴陵政府的局面。"前述官员向本刊透露。配套旗滨的"17.17亿元"政府投入   除了环保,旗滨项目还牵扯用地问题。《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说,醴陵确定土地挂牌价格为工业用地的评估地价每亩20.02万元,按该价格出让给旗滨集团1000亩土地,但在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3个月内,政府再按每亩18.02万元的标准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奖励给旗滨集团。

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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