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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侵权事件屡屡发生,公道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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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小鱼啊 周五 五月 12, 2017 11:48 am

本报讯:近日,有群众反映,政府部门滥用职权,多次剥削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有权利,本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走访还原事件真相。
据了解政府对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利的侵犯主要体现在三件事上。
第一件事:政府出尔反尔,屡拖欠款不还,据公司负责人反应:荷塘物流园发展之初,政府向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现金约5000万元以支持园区发展, 2011年康居城项目该公司投入拆迁费用1.4亿元,因此政府累计欠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金额1.9亿元,2012年时任岳塘区区委副书记唐杰就利息问题与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洽谈,然政府出尔反尔,本商定好的15%年利率没多久就将为11.7%。更为过分者,此后7年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收到任何利息。
第二件事:市城建投不诚信,多次严重违约。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与城建投签的土地转让合同,因拆迁等问题,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唐煜现场办公,要求市城建投在规定内完成。而市城建投董事长史坚不重视,造成120米红线范围内拆迁不到位,因城建投严重违约不履行合同。二期项目未按规定走招拍挂程序,造成同地块使用年限不一样,因市城建投严重违约,造成业主无法及时办理权证,严重损害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利益。市城建投属市政公司,告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法院对其特别照顾,判转让合同有效并要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除此之外,市城建还多次耍赖欠款。据了解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和市城建投签订了55.4亩士地转让合同,支付2700万元土地款,付款后却迟迟没有得到土地,上诉法院结果却是市城建院和法院都判转让合同无效,然令人气愤的是二期项目法院的判决还是合同有效,如今同案却不同判,实在是令人民心寒。而据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透露,,该公司曾就二、三期的转让问题向市政府报告请求给予解决,时任湘潭市市长胡伟林批示市城建投董事长史坚妥善处理好,而史坚却要求该公司先到法院撤诉,并在该公司被动二次撤诉后一拖再拖,使此事始终没有解决。
第三件事:以权谋私,政府高额收取滞纳金。据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滥用职权,通过行政手段收取企业的滞纳金收取公司欠款滞纳金。例如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市国税税金400万,却需缴纳滞纳金1200万元;欠缴市人防易地建设费600万,竟要缴滞纳金560万;欠缴市建设局配套费480万,缴纳滞纳金400多万。。。。。。政府拖欠人民欠款未还,却要求人民缴纳政府欠款的同时,缴纳高额滞纳金,这种以权谋私的手段令人发指。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政府本应为人民谋福,如今却成了人民痛苦的根源,实在令人心寒。本报携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吁,恳请党组织深入了解实情,还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个公道。


小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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