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汶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马鞍山师专经管系主任钱结海******的最新研究照片

向下

马鞍山师专经管系主任钱结海贪污腐败的最新研究照片 Empty 马鞍山师专经管系主任钱结海******的最新研究照片

帖子  小鱼啊 周二 五月 09, 2017 9:08 am

6月18日起,公 安部开展集中打 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一批制造传播谣言者相继落网,全国各地公 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网络造 谣典型案件,一批在网上恶意造 谣的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网络造 谣严打的形势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 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该《解释》对利用网络诽 谤他人构成诽 谤罪的两个要件“捏造事实诽 谤他人”和“情节严重”分别予以明确。“两高”《解释》对于利用信息网络诽 谤他人,被点击、浏览次5000,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入罪的规定,对于规范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被点击、浏览次5000,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入罪

  民事责任。如果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如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诽 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受到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谣言主要有4种类型

  一是网上爆料,发布捏造的不实信息;

  二是网上求证,网民发布求证真相的帖子,部分跟帖人凭借想象进行评述,形成谣言;

  三是“网上水 军”、“公 关公司”等,捏造新闻、事件和虚假信息;

  四是部分媒体法人或媒体从业人员,以实 名认 证微博、博客所发布的不实言论

  ——朋友圈里不经意转发了谣言,要负责吗

  浙江省公 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丁仁仁:微信朋友圈转发谣言也属违法。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网络转发散布谣言都要担责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发布或转发谣言都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网络世界也是法治社会,法律是网络行为的底线,希望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不信谣、不传谣,通过网络寻找最美的风景,而不是逾越底线受到法律的严惩。

  网民无论是微博上,还是论坛及其他网络平台上,看到一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时,最好先凭自身经验判断一下,这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地”警方都强调了两点:一、发布或转发谣言都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二、看到的信息是不是谣言,自己判断。专家建议建谣言数据库。

  ——造 谣者的目的:抹黑、侮辱、赢利、敲 诈、报复、好玩、好奇等

  1、公司、网站,以职业性、赢利性为目的。

  2、以敲 诈勒 索目的

  3、以报复为目的

  4、发泄某种怨气的。

  5、增加点击量的。

  6、开玩笑把握不住的。

  7、涉及到自己或相关联人利益而质疑的。

  8、好奇询问或求辟谣

  ——警方说法,网络质疑需谨慎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带有求证、质疑的性质的传递信息,“如果网民在网络上造 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情节较轻的,根据情况不同做出警告、拘留的措施,治安处罚。

小鱼啊

帖子数 : 3225
注册日期 : 14-07-06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